遇到我算你倒楣!
事件時間:2005年2月18日星期五 事件地點:紐約地鐵7號線、中央車站 事件方向:往時代廣場方向
那晚我在曼哈頓和朋友約在時代廣場看電影,在往鬧區的地鐵7號線上發生了件比好萊塢電影還精采的事。車廂內乘客稀疏,不到10個人,我照往常坐在靠門口發呆。
到了第4站時,一個白人老頭拿著報紙問我:「下一站是中央車站嗎?」我回他:「還有4站。」沒想到這傢伙轉身靠近我,開始在我右邊蹭來蹭去——我很確定他把那東西掏了出來。當時冬天我穿著厚米其林外套才沒吃虧,我狠狠瞪他一眼後往左邊挪位。
從對面窗戶反射,我看到他轉身拉起拉鍊,連聲音都聽得清楚。誰知道這老頭居然不知見好就收,在我對面坐下開始「自我安慰」。我腎上腺素爆表,火氣大到能烤肉。
中央車站時我看他下車,也跟著提早下去。他看到我下車很驚訝,知道苗頭不對想快步離開,但我動作比他快得多。擦肩過後的下一秒,我已經衝到紐約警察在中央車站的站崗處,大力拍著防彈玻璃大聲喊:「他性騷擾我!」當班警察被我嚇得也大叫:「哪一個?」我用更大聲的聲量回:「那個拿報紙的!」
警察立即跑去抓人,我莫名其妙地跟著跑起來——跑得甚至比警察還快。問題是喜歡在地鐵上看報紙的人太多,警察抓住了個無辜乘客,我邊跑邊回頭大叫:「不是他!警察哥哥抓錯人了!」
之後我很快跑到老頭後面,用食指狠狠指著他喊:「是他!」警察終於追上他,銬上手銬。中央車站的乘客都伸出大拇指、拍手叫好。
逮捕後,總共有4、5位警察到場。一位刑警跟我做筆錄,我原本以為這只是性騷擾案件。但刑警告訴我,這已經算性侵犯案件了,因為有肢體觸碰。他拍拍我的肩膀說:「還好我們抓到他了。」那一刻我才明白真正的保護是什麼——不是同情,而是行動和認可。
幾個月後我收到紐約地方檢察官的電話,要我出庭作證。但那時我已經搬到別州上班,無法出庭,所以不知道他最後有沒有被起訴。
這不是圓滿結局的故事,卻比任何編劇想到的情節都有力量。在紐約這樣的大城市,性騷擾和性侵案件多到警方習以為常,最令人失望的不是犯人,而是選擇沉默的受害者。我推薦這個故事給所有女性,不是為了炫耀勇氣,而是要說:沉默是這些變態老不死最好的縱容。
在紐約地鐵上,在這座城市的任何角落,當你被侵犯時,你有權利也有義務替自己發聲。不要擔心尷尬,不要怕麻煩,不要顧慮那些混帳的感受。你的身體是你的領地,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越界。那個老頭也許沒有被起訴,但他肯定記住了那一刻——記住了有個女人不會沉默。
如果在NYC或任何城市遇到類似情況,立即向警方舉報,你的聲音會帶來改變。
商家資訊
- 地址: 紐約中央車站(Grand Central Terminal),紐約市曼哈頓
